四川省多举措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整治


去年,四川省住建厅针对成都连续发生两起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举一反三开展了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整治,也通过“住建安全在行动”进行了明查暗访。目前成效如何?12月29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住建安全在行动”工作新闻通气会,会上,该厅副厅长樊晟对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相关问题进行了回答。

樊晟说,物业服务关系千家万户,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直接影响业主的生活环境,关系居民幸福指数。由于部分老旧小区消防设施设备功能不齐全,没有规划设计电动自行车停车棚,部分住户安全意识淡薄,存在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入楼入户”“人车同屋”等问题和隐患。从去年下半年以来,省住建厅针对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指导物业服务行业建章立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首先是重点治理。” 樊晟说,省住建厅印发了《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地住建部门联合辖区消防、应急等部门,深入住宅小区非机动车车库(车棚)、小区楼道等场所,重点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进楼入户等行为以及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设置不规范、安全设施配备不到位等问题,全面规范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车使用管理行为。

“同时,我们建章立制。” 他介绍,我省推动将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条款纳入地方性法规,去年9月,省人大修订通过《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条例》明确禁止用电梯轿厢运载电动自行车,该项规定属于全国创新。省住建厅还制定《四川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消防设计指南(试行)》,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平面布局、建筑构造、消防设施、电气安全等消防技术要求,从源头消除新增便民措施带来的隐患。同时在《四川省物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参考模板(2.0 版)》中,明确物业企业应当对不规范充电、停放电动自行车行为进行告知、劝阻。

“此外,我们继续强化监督。” 据介绍,省住建厅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专家、媒体记者开展“住建安全在行动”暗访检查,对成都龙泉东方明珠、内江市玉都花苑等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车、飞线充电等隐患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和及时处理,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把物业小区消防安全问题作为‘住建安全在行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主动参与,积极向我们提供问题线索。” 樊晟说。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袁弘 责任编辑 何齐铁 实习编辑 冯嘉良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