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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酒泉日报收集编辑:酒泉日报
2022年以来,酒泉市统筹发展和安全,在矿山领域聚焦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目标,加大矿山专项整治与重大风险防控,不断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年内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酒泉市在册煤矿8户,设计生产能力650万吨,非煤矿山161个,在册尾矿库49座。全市矿山企业点多面广、布局分散,安全监管任务重、压力较大。
为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年来,酒泉市高度重视抓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相关清单,细化国务院15条、省委省政府35条措施,出台相关意见,形成安全生产50条举措。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带头把矿山安全生产纳入工作督查调研的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深入矿山企业进行检查调研,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安全生产的强大合力。
酒泉市围绕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抓整治,按照企业自查、县市区集中检查、市级重点督查等方式,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加强源头管控,为企业尽快投产和支持经济发展提供支持。严格落实矿山企业复产复工标准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开工一个。对重点煤矿实施一名县级领导、一名部门领导、一名监管干部、一名企业领导驻点包抓制,确保煤矿企业规范生产建设。其中,9月中旬,分别邀请中国安科院、北方工业大学专家组,对肃北县、瓜州县所属矿山进行“体检”,形成“一矿一策”“一县一策”。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各检查组向属地监管部门和企业进行双重交办,实施清单化管理,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闭环销号。(酒泉融媒记者周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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