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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检察官收集编辑:中国检察官
“感谢检察官能给我儿子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可以重新回归正道。”在帮教协议签订现场,小军的母亲激动地表示。
2021年5月,家在宝应的16岁少年小军(化名)和小海(化名)伙同他人在盱眙县采用“推车”“搭线”的方式盗窃摩托车1辆,盱眙县检察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定了6个月的监督考察期。为此,江苏省盱眙县检察院向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发出协助异地帮教的请求。
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是检察机关的职责,宝应县检察院及时接受了委托。
6月21日,在签约仪式上,两院分管领导和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人就如何做好两名未成年人异地帮教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宝应县检察院与盱眙县检察院、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宝应县立责社工服务社签订四方帮教协议。
下一步,宝应县检察院将探索完善未成年人异地协作机制,扎实开展社会化、规范化、专业化帮教工作,更好地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来源:宝应检察
编辑:王济荣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