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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景德镇南河公安收集编辑:景德镇南河公安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已是人尽皆知的安全规则,酒过三巡回家美美的睡上一觉,等早上睡醒了,又是一条好汉?可“睡醒”就等于“酒醒”了吗?殊不知有一种酒叫“隔夜酒”。
9月30日,景德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新厂中队查获一起“隔夜酒”酒驾违法行为。当天早上,新厂中队执勤民警在景德大道开展早高峰交通疏导。7时30分许,一男子驾驶一辆轻便二轮摩托车向路口驶来,驾驶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当靠近驾驶人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疑似酒驾 经呼气测试,该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6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表示自己中秋夜喝了酒,睡了一觉以为没事了就骑车出门去上班,没想到体内还残留酒精。
(来源:景德镇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