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需要“从心理筑起城墙”,公诉人提醒广大群众切勿轻信“做任务赚佣金”轻松挣钱,不要下载陌生APP,增强防骗意识和防范能力,一旦受骗及时报案并固定证据,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好自身的权益。
5月11日下午,由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某等15人跨境电信诈骗案在江宁开发区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江宁开发区检察院与江宁开发区法院联合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主题开放日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大学生代表、新闻媒体等4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法律知识。
基本案情
该案系跨境电信诈骗犯罪,15名被告人先后出境加入位于迪拜的诈骗集团。该犯罪集团通过投放互联网兼职广告获取被害人个人信息,由“拉手”将被害人拉入指定微信群,以完成刷单任务发放红包为诱饵,引导被害人注册第三方APP。再由“炒群”、“导师”互相分工合作,“炒群”负责发放小额任务红包进行诈骗铺垫,“导师”负责引诱被害人大额充值骗取钱财,现查明的被害人达179名,犯罪数额累计逾2000万元,社会危害性突出。
庭审现场
“被告人黄某某等15名被告人在他人的招募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发布兼职‘刷单’虚假信息、设置完成充值任务获得高额返利的骗局,骗取不特定对象财物,其行为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江宁开发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薛薇出庭支持公诉,宣读起诉书,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当庭出示证据,黄某某等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和证据等充分发表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
参加活动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表示,此次公开庭审让大家近距离感受到了庭审现场的庄重严肃、检察官的专业性和规范性,让大家进一步认识到电信诈骗犯罪手段的隐蔽性、欺骗性和犯罪危害的严重性,也从中学习到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知识,是一堂非常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来源:江宁开发区检察院
编辑:张渊琪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