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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江日报收集编辑:西江日报
最近,你的微信朋友圈里有出现这样的分享吗?
耿直的自我反省,再加上诚心集赞,到底是发生了什么,让他们这样一本正经地在朋友圈曝光自己,检讨自己
原来,这是摩电交通违法行为劝导教育“五选一”的内容之一。
肇庆公安交警持续在全市推行摩电交通违法行为劝导教育“五选一”
摩电交通违法行为劝导教育“五选一”是指公安交警在交通违法突出路段设置摩电交通安全劝导教育点,发现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摩电驾乘人员,会对其拦截或劝停并引导至劝导教育点进行教育。
而摩电交通违法人员可以选择交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或体验式教育等方式,依法减轻或免除罚款、记分处罚。
也就是说,如果你在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出现了超员、闯红灯、逆行或没有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将面临以下处罚
“五选一”包括
1.在现场以志愿者身份执勤体验,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持续15分钟以上;
2.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3.举有交通安全标语的宣传牌接力站岗15分钟以上,并向“接牌人”进行安全教育;
4.在劝导点观看15分钟以上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
5.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提供的提纲,在微博或朋友圈发表个人动态信息,并集齐10个赞,或转发至5个聊天群。
以上8图图源 肇庆交警发布
肇庆交警提示,对于交通违法,处罚永远都不是目的,请广大摩电驾驶员骑行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超员、不闯红灯、不逆行,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资料来源 肇庆交警发布
◆编辑 林雪莹
◆二审 王雯倩
◆三审 刘小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