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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农家书屋杂志收集编辑:农家书屋杂志
吉林省桦甸“农民画”于2013年入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年来,先后有千余幅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被誉为“撒落在大山里的明珠”。
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在调查中发现,桦甸农民画存在传承人高龄化、缺少传承机制、作者版权意识不强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该院确立了文化传承与产业转型并重、思想引领与法治维权共举的司法保护思路。
2021年7月,农民画作者孙某、王某等人到舒兰市某村创作墙体彩绘。村委会未按合同履约,导致农民画作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了解案件线索后,桦甸市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通过实地调查、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提供法律援助、检察长出庭支持起诉等举措,追回拖欠农民画作者的报酬及相关诉讼费用10万余元。该案是吉林地区首例检察长出庭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
今年7月,“做好农民画守护人”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公开听证会召开。听证会后,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建立非遗传承人管理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传承人培养计划。
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机关积极作为,建立了非遗农民画传承机制,完善多层次评价体系,确定了老中青少四代150人的传承梯队。此后,该院积极协调,在旅游中心和旅游企业设置农民画产品展柜、展位。
为拓展非遗保护深度,该院依托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所在第三党支部,开展以非遗保护为主题的“党建融+”品牌创建活动,采用色彩鲜艳、意境深远的农民画在微信公众号上介绍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制作《桦甸农民画衍生品设计版权告知书》,将农民画衍生品标识化,增加农民画的辨识度;依托党建联盟将农民画传承发展列入城市品牌创建工程,将农民画融入示范小区、口袋公园、文化墙等,推进农民画与乡风文明建设深度融合,为乡村振兴赋能添彩。
作者:曹琳琳
编辑:公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