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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司法厅收集编辑:安徽省司法厅
为保证“村居社区公证员”试点的顺利开展,今年以来,滁州市司法局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奋力推深做实各项工作。
上下联动抓推进。及时出台推进试点工作有关文件,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选取全椒县公证处作为试点单位,配合滁州市皖东公证处试点工作。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试点地区和公证机构成立相应组织,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
点面结合促覆盖。试点县(区)选择3至5个不同代表性的村居(社区)作为试点工作点,公证机构积极组织到选择的村居(社区)实地查看、座谈,选择相应专业特长的公证员入驻村、社区,坚持公证公益属性,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普惠的公证服务。
多方参与求实效。试点县(区)、公证机构聚焦服务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居(村)民、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三类对象,深入实施公证人员、公证宣传、公证服务进村居社区三项行动,全面提供线上线下公证服务、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公证援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