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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晚报收集编辑:宁波晚报
1月30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2023年度宁波市环境空气质量“成绩单”。
报告显示,2023年宁波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7%,出现23天污染天,其中轻度污染20天,中度污染天3天。
与2022年同期相比,优良率上升了4.7个百分点,综合指数为3.13,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03。
按照综合指数排名,在浙江省11个城市中,宁波排名第4(前3名为舟山、丽水、台州);按PM2.5平均浓度排名,宁波排名第3(前2名为舟山、丽水);按优良率排名,宁波排名第6(前5名是丽水、温州、舟山、台州、衢州)。
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的综合指数排名中,宁波列第18位。
六项主要污染物指标中,宁波有三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另外三项(PM2.5、PM10、臭氧)达到二级标准。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22μg/m3,同比持平;PM10平均浓度为41μg/m3,同比上升7.9%;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6μg/m3,同比下降25.0%;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27μg/m3,同比上升3.8%;一氧化碳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0.9mg/m3,同比持平;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为145μg/m3,同比下降8.2%。
记者 滕华 通讯员 刘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