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馨月
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理念引导下,10月19日,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同相关村干部共同到一起涉案被告人家中进行走访,将司法实践活动与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统筹相推进。
2022年10月至12月间,被告人张某伙同白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明知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张某将自己的3张银行卡、其弟弟的2张银行卡和其母亲的4张银行卡出借给他人;白某将自己的5张银行卡出借给他人,共同为诈骗犯罪团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其中张某非法获利27000元,白某非法获利3800元。被告人张某、白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而且情节严重,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确切了解相关情况,干警决定前往被告人所在的梨树县万发镇,通过到实地走访调查,掌握一手资料实情,以便为案件处理打下坚实的客观事实基础。
通过调查,干警得知张某母亲患病行动不便,其弟弟从小患有疾病,日常的饮食起居生活均不能自理,需24小时看护,家中靠张某一人勉强支撑。作为整个家庭唯一的经济支柱,张某如果被判处实刑,将导致整个家庭陷入困境。法官考虑到被告人家庭情况的特殊,又充分吸纳了社区主任和大队书记的意见建议,为综合判断被告人的犯罪心理、主观恶性及是否能够适用缓刑,更好地掌握裁判尺度,实现打击犯罪与教育挽救的目的提供了审慎稳妥的充分依据。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铁西法院通过在庭前对被告人进行实地走访调查,详细了解到其生长的家庭、社会环境以及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准确掌握被告人犯罪前后的思想状况,既为依法办案、正确定罪量刑提供翔实的资料和有力的支撑,同时又寓教于惩、惩教结合,为教育、感化、挽救被告人打下基础,从而真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