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江苏淮安经开区检察院着眼小院特点,以案例“小而新、小而特、小而优、小而实”理念为指引,将精品培育作为提升办案质效有力抓手,先后有3件案件分别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优秀案件和工作指引案例,12件案件获评省级典型和优秀案例,连续三年案件入选全市政法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多层次推动,激发案例培育动力
全院形成“精品办案,办精品案”理念,将培育精品案例作为提升业绩和工作影响力的重要着力点。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认真分析上级条线工作重点和年度典型案例、指导案例培育计划,制定本院精品案例培育整体工作目标,明确培育方向,落实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人员,形成“同培育、齐打造、精加工”系统化工作模式,共培育上报省级以上精品特色案件20余个。
将“部门信息融合、线索交汇互通”作为精品培育重要环节,通过建立线索移送平台、召开法研社座谈等方式,构建案例资源库,形成“多线跟踪、多点挖掘、全链打造”局面,实现精品培育整体效果最大化。如刑检部门在办理某污染环境案时主动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后公益诉讼部门推动行政机关会同区党工委对长期堆放的4000吨酸洗污泥进行有效清理。
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精品案例申报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每季度开展精品案例评选,引导检察官随案总结办案经验,及时发现、撰写、申报典型案例。同时加大精品案例尤其是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奖励幅度,对典型案例成果突出个人予以表彰通报,召开案例培育经验交流分享会,互学共进,形成全院“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多方位布局,精心打磨优质案例
从案件受理甚至提前介入阶段开始谋划,按照典型案例的标准去培育,养成办精品案件、树典型案例的意识,综合运用好提前介入、检察建议等成效,实现培育成果最大化。成立案例培育工作专班,对精品打造汇智献策、靶向攻坚,定期梳理建立有价值的精品案例线索台账,专人动态跟进落实,确保对“潜力股案件”及时挖掘、精准筛选、重点培育。
聚焦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提炼精品打造核心,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办理好、解决好,在法律监督、程序把控上做出精品。如孙唐中等4人销售伪劣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针对可否提出以及如何管理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的法律空白难题,在全国率先就惩罚性赔偿金适用及规范管理使用,促成共识,推动并建立专门管理办法。
将参与社会治理作为精品打造重要切入点,办案中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举行公开听证、开展司法救助等形式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并借提出助检察建议、问题信息报送等助力行业领域治理提升。如李某与某街道办行政争议监督案,促成上访4年的信访人息诉罢访,不仅促成个案的全面化解,还由点及面推动了全区的依法行政工作,该案入选最高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优秀案例。
多路径融合,展现精品案例成果
院领导带头办案,察问题、点思路、提举措,提升全员发现及培育典型案例的主动性、自觉性和敏锐性。依托检委会、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平台,集中分类选学、专题研讨各地案例,汲取新理念、新思路,寻找案件培塑灵感,增强承办人员“案件即案例”意识,促使去思考发现自身办理案件的亮点特色和典型,组织研学20余场次,涉及各类案例百余件。
遵循办案价值导向,小案精办、特色取胜,夯实精品案件基础,全方位推动“潜力股案件”办案及延伸工作的效用转化,通过信息和宣传多渠道推介,提升案件社会影响力。如针对在办医保诈骗案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辖区医院正确解读政策,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江苏法治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建立成果共享交流机制,定期整理总结已获评精品案例的文书材料和培育方法,作为办案实践“指引”发至各部门参考学习,为日后打造精品提供可复制、可操作的范本示例,实现精品价值最大化。如近年来完成省级以上调研课题3个,4篇研究成果在权威期刊、知名期刊发表,被省级以上法学论坛收录实务调研文章5篇。(曹海兵 许一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