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没活儿时,这名架子工经常骑着电动车在街上闲逛。他专挑偏僻路段倒车镜未闭合的车辆下手,进行精准“拉车门”盗窃,且屡屡得手。
5月24日,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卓东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贾先生报警称,他停放在南二环与翟营大街交叉口东北角的小轿车车内物品被盗,车内的2150元现金没了踪影。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现场勘验,民警发现,贾先生车辆的门窗均完好无损,并无撬盗痕迹。
面对民警的询问,贾先生说:“我也不确定当时有没有锁车门。我上夜班时,想用一些现金,却怎么也找不到了。记忆中,应该是随手将现金放在了车里。”为此,贾先生又回到家中询问爱人是否使用或者见到了现金,得到爱人否定的答复后,他们在家中仔细找了一遍也没找到。随后的几日里,贾先生常常回忆事发经过,他逐步确定:因为自己疏忽,车辆忘了上锁,而让小偷捡了漏,盗走了其放在车辆抽屉中的现金。于是,贾先生赶紧报了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调取了案发现场及周边的监控视频。经过详细排查,民警发现,5月19日5时许,一名身穿灰色短衫、戴着口罩的男子骑着一辆白色电动车,停在了贾先生的汽车旁。只见他环顾四周无人后,迅速拉开车门进入车内,约一分钟后,该男子从车里出来并关上了车门,骑着电动车迅速离开。民警进一步摸排走访,最终确定了该男子的身份信息。7月7日,民警在南二环与翟营大街交叉口附近的一家汽车4S店门口,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35岁,赞皇县人)。
犯罪嫌疑人郭某交代,他是某工地上的一名架子工,没活儿的时候,经常骑着电动车到处闲逛,趁着夜色,他选择在较为偏僻的路段“拉车门”碰运气。碰到未上锁的车辆,郭某就钻进车内翻找,现金、烟酒、零食,见啥偷啥。“我就是碰碰运气,其实也没偷多少钱。”郭某说。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偷盗现金2300元、烟酒及零食若干。犯罪嫌疑人郭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广大车主:不要把财物留在车内,尤其不要将现金、首饰和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在车内显眼位置,以免招来窃贼;不要贪图方便而将车辆停在偏僻的路边,尽量停放在有监控、光线好的地方或者有人看管的停车场;一定要养成离车随手锁门并再次确认的习惯,防止因自己的粗心造成被盗的情况发生。
文/图 燕赵晚报首席记者 刘琛敏 实习生 刘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