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周青 肖一帆
“我现在就把钱转给你。”近日,在湖北咸宁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听证室内,陈某拿着手机扫描徐某的收款码,把一笔款项转账过去,双方持续两年的矛盾,也在这一刻得到化解。
10月28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21年,徐某在陈某处务工,双方约定如果发生不及时支付工资的情形,陈某将支付给徐某1万元违约金。后陈某欠付徐某工资6000余元,徐某诉至法院,请求支付工资6000余元和1万元的违约金。法院判决支持了支付6000余元工资的请求,不支持1万元违约金。主要理由是徐某对违约责任的主张仅有陈述,并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
本案经一审、二审、再审后,徐某仍不服,向咸宁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就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的内容向徐某进行释法说理,并联系陈某,要求其尽快履行判决内容,支付徐某工资6000余元。
但是由于双方矛盾比较尖锐,前期沟通并未取得较好效果,咸宁市检察院决定召开检察听证会,以公开听证的方式进行释法说理和化解矛盾。因为陈某一直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检察机关还特邀执行庭法官作为特邀人员参加,参与释法说理工作。
听证会上,三位听证员认为,结合本案的现有证据,检察机关作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于法有据。建议陈某息诉服判,陈某及时履行生效判决。特邀法官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会增加当事人诉累的角度出发,劝诫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判决,以免增加时间和金钱成本。
在听证员、特邀人员的监督下,陈某当场兑现全部案款,徐某向其出具收条,于是就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承办检察官介绍,本案中,检察机关并没有止步于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而是更加关注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以及社会矛盾的化解,通过“公开听证+和解”的方式,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