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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发布收集编辑:十堰发布
为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管网治网能力,11月14日上午,十堰市委网信办组织党员干部到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案件庭审。
本次庭审审理的是十堰市人民检察院诉魏某及汪某、解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经原、被告双方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案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魏某及汪某、解某立即彻底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魏某缴纳损害赔偿金5735.76元,汪某、解某缴纳损害赔偿金10455元,并通过市级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通过零距离、面对面的现场旁听庭审,不仅让党员干部了解了法院审理行案件的流程、内容等知识,更让干部切实体会到依法从事保护个人信息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网信工作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达到了以案为戒、以案为鉴、以案明法的效果。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要一以贯之牢记共产党员身份,保持清醒头脑,认真履职尽责,时刻不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通讯员 赵树龙 余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