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利军做客“政务服务热线”,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群众提问。
4314家“散乱污”企业被整改提升和取缔
王利军表示,近10年,我市PM2.5年均浓度从2012年的128微克每立方米下降到2022年的4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61.7%;PM10年均浓度从2012年的175微克每立方米下降到2022年的87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50.3%;2022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24天,较2012年增加128天,优良率从2012年的26.4%增加到61.4%;2022年重度污染天数为11天,较2012年减少49天。
近年来,我市始终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对4314家“散乱污”企业分类进行了整改提升和取缔,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动态清零。对全市8000余台35蒸吨每小时燃煤锅炉进行了淘汰;今年以来,全市共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7000余辆。
3700余家涉VOCs企业实施环保“电监管”
为有效降低臭氧污染,5月31日,我市印发了《菏泽市2023年夏秋季臭氧污染治理攻坚行动13条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抓源头,实施根本减排。组织22家重点企业进行了VOCs排放治理提升改造,实施工程性、根本性治理。
破难点,突出自动化监管。建立了“规模企业自动在线监管、中小型企业用电监管”的环境监管新模式,3700余家涉VOCs中小型企业实施了环保“电监管”。
重实效,开展集中攻坚。在温度较高、光照较强的情况下,VOCs、NOx等臭氧前体物仅需2小时就开始大量转化。为有效遏制夏秋季臭氧浓度持续升高态势,6月至9月上午10时-下午4时,对重点涉VOCs企业、加油站、户外工程喷涂等实施四大“错时”措施,即:全市680余家加油站出台夜间加油优惠政策,鼓励人民群众夜间加油;城区沥青铺设实施错时施工;汽修行业推行错时喷漆;涉VOCs企业实行错时开停工。
今年成功申报6个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我市位于黄河流域和南四湖流域重点功能区,按照任务要求,2023年前需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4821个,截至2022年底,完成治理3868个,完成率80%(剩余2023年任务数953个)。
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2019以来,每年召开全市动员会或调度会。根据人口数量和污水产生量,灵活选择污水治理模式,确保污水产生量和治理方式相匹配。其中:纳管模式适用于距离城镇和附近有污水处理站的村庄;独立建站模式适用于新型社区、商业化程度高的集市、人口密度高和楼房率高产生污水量较大的村庄;集中收集拉运模式适用于污水产生量小但能有效收集且交通比较便利的村庄;生态模式适用于污水产生量较少,污水通过沉淀简单的处理后又能利用现有坑塘再净化的村庄;黑灰分离、就地利用模式适用于污水产生量很少,形不成径流的村庄。
2023年,全市共成功申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6个,共获得专项财政资金1.2653亿元,占全省资金量的13.72%,有力推动了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
菏泽报业全媒体记者 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