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古浪县《反有组织犯罪法》暨“以案说纪、以案释法”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在黄花滩镇二墩村举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得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星宏,县政协副主席李育民及县法院院长王彦芸、县检察院检察长张超出席活动。
在宣传活动现场,以“村霸”姜某某案件为例进行了“以案说纪、以案释法”活动,将宣传发动与教育引导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还进行了防暴演练。各成员单位及相关乡镇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知法守法,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鼓励群众积极揭发有组织犯罪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进一步深化群众对有组织犯罪的认识,有效防范有组织犯罪的不法侵害,形成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在震慑犯罪、警示教育,共同营造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良好氛围。
“今天的活动十分有意义,提高了我们对法律的认识,做到遵法守法,更是知道了积极踊跃检举揭发犯罪线索。”黄花滩村村民范德秀说。
“《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及‘村霸’的概念,对恶势力组织可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惩治和防范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通过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加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坚决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作斗争和揭发检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利用宗教干预公共事务”的违法犯罪线索的浓厚氛围,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走深走实。”古浪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张璐尧说。
“通过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调动了群众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引导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县司法局副局长侯天秀说。
记者:王俊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