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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州公安收集编辑:惠州公安
非法改装车辆
制造排气声浪噪音耍帅
以这种方式怒刷存在感
想当一辆最“酷”的车
你以为这是在感受“速度与激情”
实则是在挑战法律底线!
5月8日下午,惠州市惠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前期摸排线索,经缜密侦查和严密布控,锁定位于大岭沙梨源路段某摩托车行存在非法改装摩托车、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在掌握其运作规律后,执勤民警迅速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对该店进行突击检查。
民警在行动中发现店内存放了众多摩托车、电动车改装零件,随即民警对改装点工作人员、负责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非法改装车辆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以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交通运输局人员现场向负责人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负责人尽快整改完毕。
惠州交警来科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01 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02 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03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04 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