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粉丝

我们一直在努力
当前位置:首页 > 情感 > 故事 >

锋评|少年凌辱少年 法律别再“旁观”

日期: 来源:猛犸新闻收集编辑:猛犸新闻
 

你好,欢迎来到《锋评》。今天这个话题真是难以启齿。就是山西大同大成双语学校的霸凌事件。我很难用语言来形容,大家先来看一张图。

学校的暴力问题,一而再再而三进入人们的视野。现在这个九岁的学生霸凌十岁学生,这个十岁小孩都到了轻生的地步,这个事才暴露出来。现在处罚结果出来了,就是对赵某某、晋某某两位学生依法予以训诫。训诫就是批评批评就完事了,差不多就是这样。

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如何惩罚问题 其实争议由来已久。2019年  13岁大连男孩将在同小区内居住的10岁女孩杀害,并抛尸灌木丛,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进行了3年收容教养;一个月前,一个差23天满14岁的湖南男孩,凶狠地将11岁女童抛尸湘江,他被抓还说“我杀人不用坐牢!”国家提倡保护未成年人,这当然很好,可是不是犯了罪不受惩罚真的就是一种保护?

怎么说呢  我打个比方,有这样一个村庄,村子的所有青少年如果违法犯罪,都不受到法律的处罚。但是其他村子青少年跟成人一样违法必究。那么是不是这个村庄的青少年,会比周边村庄的青少年更加健康茁壮成长呢?其实大概率不会,恰恰相反,这个村子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可能更高、道德水平可能会下降。因为我觉得这个村子的有识之士可能会站出来说,希望对我们村的孩子跟其他村子一视同仁吧。这才是对我们孩子们真正的保护。

如果你想有更深刻的感受。我推荐你看看东野圭吾的《彷徨之刃》。看看当一个父亲,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儿在学校被侮辱,而法律无能为力的时候,他做出了怎样的选择。这也说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也是一个全球性问题。现在的少年,比方说一个十几岁的人,他的身高体重很可能不亚于一个成年人,而他接受信息的渠道又是如此之多。我们的未成年人法律是不是该改一改了,保护未成年人没有错,可是当一些未成年人,正在伤害另外一些未成年人时,这时候我们的法律更应该保护谁呢?

大象新闻中心记者:夏继锋 向光 笑薇 苏珊 珍珍 明全 北周

相关阅读

  • 五莲法院“法治开学第一课”普法宣讲进校园

  •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法治教育、预防犯罪等方面的职责,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8月28日至9月6日,五莲县法院刑庭、民一庭和四处人民法庭干警,分别走进中小学校园进行普
  • 日照经开区首批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授牌

  •   日照日报/日照新闻网讯 9月27日,日照经开区举行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集中授牌仪式,首批为全区11所中小学校授牌,实现全区中小学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全覆盖。  校园安全先议
  • “要把客人当男朋友对待……”这个歌厅变味了

  • 为招揽客人增加收益,KTV管理人员高薪引诱未成年人担任陪酒员,再通过培训陪侍技巧、安排专人看管、严格控制出行、扣押工资进行经济控制等手段,组织7名未成年女孩在KTV提供有偿
  • 最新通知!不得超过8小时

  • 日前,腾讯发布了中秋国庆假期期间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限制通知根据通知9月29日至10月6日期间未成年用户可在每日20:00至21:00之间玩一个小时腾讯旗下游戏假期累计可游玩时间
  • 法治副校长给幼儿园教职工上法治课

  • 近日,盘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盘州市第四幼儿园法治副校长胡翔走进盘州市第四幼儿园,给第四幼儿园全校教职工上法治课,并结合法治实践和具体案例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 锋评|少年凌辱少年 法律别再“旁观”

  • 你好,欢迎来到《锋评》。今天这个话题真是难以启齿。就是山西大同大成双语学校的霸凌事件。我很难用语言来形容,大家先来看一张图。学校的暴力问题,一而再再而三进入人们的视
  • 潍坊月圆丨苏轼的月亮

  •   编者按:“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是公元1076年中秋之夜,北宋大文豪苏轼在密州(今潍坊诸城)超然台上,创作《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时留下的千古绝唱。今年中秋来临之际,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