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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江日报收集编辑:长江日报
大多数人恐怕都有这样一种生活经验,在甲医院做的检查检验,乙医院却不买账,转诊必须全套检查检验重来一遍。这样一来,耗时费力不说,重复的检查检验费也是病患要花的冤枉钱。
医院检查结果互不相通、互不相认,大致有三方面原因。一是临床检验与诊断标准不统一,医院之间互不信任;二是担心背后的法律责任风险;三是检查检验是医院的一块收入来源。
站在医方的角度,互不相认的理由可以列出许多条;但站在病患角度,这种情况的存在,浪费了广大病患及其家人的时间精力,有时可能还会耽误对疾病的治疗,同时也给患者增加了经济负担。
我国卫健部门对此的态度是明确的,就是要加快实现不同医院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去年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立下了规矩,给出了推动实施的“路线图”。
互联网时代,很多医院早就实现了检查检验结果的内部数字化共享,现在各地要做的是打通“信息孤岛”,推动医院相关信息互联互通,并在此基础上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这是一项惠民实事,有助于改善群众就医体验。事实上,减少重复性医疗检查检验也是替医保基金省钱,也就是替公共财政省钱,何乐而不为?
【编辑:王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