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检察院叔叔阿姨给我帮助,司法救助金我已经收到了,将来我一定好好回报社会”。
日前,唐山芦台、天津宁河和重庆巫山三地检察院跨省接力对一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了联合司法救助,被救助人小燕(化名)表达了由衷的感激之情。
迅速启动 三方联合
小燕是一起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芦台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小燕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经查,小燕的父亲被刑事羁押,其母早年离家出走,始终杳无音信,其祖父母均已离世。该起案件造成小燕无人监护,也无经济来源,只能返回户籍地重庆巫山生活的不幸后果。同时,调查还发现小燕在天津市宁河区医院做过手术,且其没有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等情况。
为此,芦台检察院主动牵头联合天津宁河、重庆巫山两地检察机关,启动“冀津渝”跨省接力救助小燕的联合行动,就心理疏导、医疗救治、司法救助、民政救济、支持起诉等方面,共同研究救助措施和方案。
跨省接力 多元救助
芦台检察院派出干警跨越1500余公里赴小燕户籍地,实地调查了解小燕家庭情况,协助小燕整理、提交各种证明材料,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芦台检察院和宁河检察院考虑到小燕系未成年人、无生活来源等特殊情况,决定联合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万元,用检察温暖呵护她的未来,鼓励她坚强面对生活,走出阴影。
与此同时,巫山检察院还积极主动对接属地妇联、乡政府、民政等部门,积极协调落实多元化帮扶措施,打造“多位一体”救助模式,为小燕办理临时监护、技能培训、困难补助、基本生活补贴等,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使其得到了最大化帮扶救助。
下一步,“冀津渝”三地检察机关将继续开展司法救助跟踪回访工作,延续检察温情,持续关注小燕的健康成长。
迅速启动 三方联合
近年来,芦台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最高检“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救助原则,聚焦办案中发现的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相关工作,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用心用情打造新时代高质效检察产品,实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 | 唐山检察
编辑 | 虞滢颖
审核 | 郑红 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