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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溪湖壹号未及时供暖且不进行正面回复的来信,官方回复


信件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孝义市溪湖壹号小区3号楼于今年6月份交付使用,直至现在,小区的消防设施和供暖设备仍没有正常交付使用。经我们多方了解,据说连供暖转换站都没有建设完成,物业针对这种情况也没有应对办法,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帮助解决,因为这对我们入住的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此前物业承诺12月1日按时供暖,但是至今没有供暖,听说是1、2号楼今日才收取取暖费,并进行了赔偿,但是我们三号楼没有进行收费也没任何回复,更是没有赔偿,请相关领导重视并给予回复督促供暖问题。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领导重视一下消防问题,6月份交房现在已经12月份了,消防设施依旧只有空盒子,消防水管不见踪影,基本的楼道照明、安全通道这些基础设施都没有,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希望有关部门对溪湖壹号暴露的相关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回复部门

孝义市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3-12-08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的来信答复如下:

一、关于溪湖壹号3号楼供暖的问题。现溪湖壹号小区仅1、2、3号楼交付使用,因小区内部供热设施采暖季前未完工,1、2号楼于11月30日启动供热,采暖费以实际供热4个月收取;目前,3号楼因供热设施尚未完善,暂不具备供热条件,现开发商承诺,给予3号楼入住业主供暖期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全部电费补偿。

二、关于溪湖壹号3号楼消防设施未完善的问题。目前,开发商正在完善小区消防配套设施,承诺12月底前全部完成。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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