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深度研判,寻线深挖,打掉盘踞在昆明市官渡区的“两卡”窝点。
今年3月12日、13日,通海县发生两起群众因通过微信购买钢材被骗的警情,被骗金额共计22万余元。
接警后,通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工作成功锁定一名嫌疑人李某某,并围绕线索深度挖掘,研判锁定一“两卡”犯罪窝点。
3月15日,在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的协助下,民警在昆明市官渡区一宾馆内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4人,当场查获远程网关4套、无线WIFI设备4套、手机卡5张。经审讯,李某某等4人对实施“两卡”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
经调查,今年3月初,赵某(在逃)突然联系李某某,主动提出让李某某帮管理四部设备,并许诺每台设备每天给予100元的管理费,李某某当即同意。赵某让李某某以三至四百元的价钱大量收购他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卡,用于维持设备的正常运作。为快速拿到费用,李某某不忘将同学方某拉入伙。后两人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各办理了2张手机卡。
3月6日起,李某某、方某两人开始管理赵某提供的设备,期间两人到处怂恿他人办手机卡变卖。一周后,两人找不到新的手机卡,只好在赵某安排下,将设备交给李某“接盘”。
3月14日,李某某手把手传授李某如何操作设备。次日,李某某担心李某出不了“业绩”,便邀约方某一同前往指导。三人相见于某家宾馆,李某手机上一番骚操作,竟然成功怂恿他人办手机卡变卖给自己。李某风风火火外出接应卖卡人普某,正当兴高采烈地返回之时,便被抓获。
李某某等人管理架设的GOIP设备是一种虚拟拨号设备,能将传统的电话信号转化为网络信号,是诈骗人员普遍使用的一种新型诈骗工具。境外诈骗人员可将其作为“便携式基站”,在境外直接拨打诈骗电话,来电显示为本地的手机号码,这样更容易获得受骗群众信任。发生在通海县的两起被骗案件便是通过该设备实施的诈骗。
目前,李某某、方某、李某三人已被通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普某被取保候审。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租借、出售自己的
银行卡、身份证、电话卡
均属于违法行为
时刻保持清醒,警惕勿要轻信他人
不要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请保护好自己的人生!
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
将会面临如下惩戒:
1.信用惩戒:人民银行将相关个人的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受惩戒期内将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2.限制业务:5年内暂停相关人员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自助机上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也不能使用云闪付、微信、支付宝扫码付款或收发红包等。
3.严管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
将会面临如下惩戒:
1.实施3家基础运营商只保留1张电话卡,两年内不得办理电话用户新入网业务。
2..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账户和电话卡,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构成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等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会受到的法律处罚
非法买卖个人银行账户或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诈骗罪等罪名。
来源:@通海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