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烟花爆竹和纸质灯笼这么多,一定要注意安全。”近日,长沙县福临镇执法人员仔细叮嘱商户。清明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文明祭祀安全保障,长沙县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烟花爆竹领域进行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执法,严厉查处非法违法销售、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高度警觉、时刻警惕,铁腕推进“打非治违”,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自建房二楼存储烟花爆竹?约谈!
“二楼居住区不能存放烟花爆竹,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爆炸和火灾!”3月23 日,长沙县金井镇就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约谈该镇某烟花鞭炮店负责人。
据了解,金井镇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时,发现该镇双江社区文炳路一自建房二楼储物间内非法存放烟花爆竹,现场清点共计385盒/件。经查得知,当事人已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但是注册地址不是该自建房,属于异地存储烟花爆竹,存在火灾隐患。执法人员介绍,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并依法当场收缴非法存放的烟花爆竹。
许可证过期?立即停止营业!
“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都已经过期2个月了,还在销售,请立即停止。”3月20日,长沙县黄兴镇开展“打非治违”执法检查时,发现两家烟花爆竹店的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均已过期。
经进一步检查发现,两家烟花爆竹店均未提供经营场所近期的房屋安全结构检测鉴定报告,暂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换证手续。现场,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停止经营行为,并下发停止经营烟花爆竹告知书。目前,两家门店内的烟花爆竹已依法安全处置。
据了解,长沙县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点穴式”精准研判、“点对点”精准防范、“钉钉子”精准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打非治违”责任,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今年以来,共采取行政强制措施1035 起,行政拘留 10 人,刑事立案 177 起,追究刑事责任 173人,极大地打击了违法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防范化解了潜在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