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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新疆日报讯 (记者 叶晓敏报道)为推进网约车行业双合规进程、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经营秩序,针对网约车营运管理,乌鲁木齐采用“一案双罚”机制,不仅对驾驶员非法从事网约车的经营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处罚平台的违规派单行为。
12月21日,距12月1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接受人民币51.5万元罚款仅20天后,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又查处34起滴滴出行违法行为,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签收了共计102万元的网约车《行政处罚决定书》。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副局长齐文革介绍,滴滴出行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为非合规网约车提供派单服务。51.5万元罚单开出后,滴滴出行仍未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交整改资料和未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因此,再次开出102万元的罚单,34起滴滴出行车辆的违规行为罚单均按3万元的上限处罚。
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大力开展非法营运整治,截至12月9日,查处非法营运车辆4131辆,查处量同比提升524.96%。
目前,乌鲁木齐合规网约车管理平台有9家,市民可通过高德打车、如祺出行、享道出行、神州专车等网约车管理平台手机APP搭载合法合规网约车,保障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