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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巴州公积金收集编辑:巴州公积金
缴存人苟先生2021年在乌鲁木齐购买了一套住房,并在乌鲁木齐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去年7月份在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博湖管理部办理了疆内异地贷款“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签约期限为1年,于近日到期,续办签约业务。
根据苟先生的情况,工作人员介绍说:“我们最近开通了疆内跨中心对公对冲还贷业务,签约后,可按月从您的缴存账户余额里划扣每个月的还款额至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对公账户,比之前对冲到银行卡后,再扣款方式更加方便快捷。只要条件符合,您携带身份证即可办理。”
工作人员通过身份证查询、审核无误,快速办结了业务。“只用带身份证就可以办理疆内跨中心对公对冲还贷业务,住房公积金的服务真是越来越便捷高效了。”苟先生激动地说。
下一步,管理部将继续深入推进“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多措并举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惠民新举措,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红利,把群众“关键事”办成“暖心事”,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用住房公积金惠民举措架起便民暖心桥。(吴俊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