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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为扎实推进食品安全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屏山县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全县食品行业领域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屏山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悉,屏山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商科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等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文件精神,联合制定了《屏山县食品安全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列入守信激励对象的7种情形,以及符合联合惩戒对象的13种情形;明确了8种部门守信激励措施,7种失信惩戒措施;对定期将守信、失信相关信息汇总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向社会公布、定期通报、信用修复等实施方式进行了明确。
截至目前,归集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条信息,向社会公布31条信用信息。(廖明贵 记者程伯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