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不断建设更加包容、更具活力、更有温度的营商环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淮北市高度重视、积极部署,以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具体工作方案》。
设定工作目标。《工作方案》提出,2023年底前,全市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单位要严格落实省指导意见,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以下简称“不予处罚清单”),通过依法制定、严格实施不予处罚清单,为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提供“容错”机制,引导当事人及时纠错,主动消除、减轻危害后果,树牢诚信、法治观念,不断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优化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方案》强调,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全面梳理本部门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可结合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执法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上级不予处罚清单的范围、制定程序制定本系统不予处罚清单,规范不予处罚清单适用条件,用清晰列明的清单事项给行政执法人员明确的指引,稳妥有序全面推进不予处罚清单覆盖各行政执法领域,适时开展本系统不予处罚清单实施情况评估,及时做好备案、公布和政策解读。同时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与不予处罚清单制度相适应的程序规范、工作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
提出工作要求。《工作方案》要求,行政执法部门要将依法全面推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将普法宣传教育贯彻执法活动始终,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充分了解不予处罚清单制度。通过行政执法情况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等方式,加强对不予处罚清单实施情况的指导、监督,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