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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莱山融媒收集编辑:莱山融媒
近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涉及公积金贷款首付、提取等方面。《通知》提出,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此外,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同时,优化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并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