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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门峡讯(法直播特约撰稿人 赵奔宇/文图)为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陕州区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区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大会,陕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贾俊锋,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朝凤参加了大会。
警示教育大会针对第一季度发生的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情形进行了公布,贾俊锋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要求:一要端正态度,坚决服从社区矫正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二要引以为戒,不要自我放弃,应珍惜党和政府给予的机会,绝不再犯;三要加强学习,重新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不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彻底矫正自己的心理和行为恶习。
陕州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围绕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及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责进行了讲解,并详细通报了辖区内第一季度两起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律法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被依法裁定撤销缓刑的典型案例,以此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矫正机会,不要让司法机关的教育挽救付之东流。
徐朝凤表示,社区矫正对象要明确身份,依法接受监管,要用心学习,摒弃恶习,用实际行动赢得社会的承认和尊重。
据悉,此次警示教育活动,筑牢社区矫正对象思想防线,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下一步,陕州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在辖区各个社区矫正中心及司法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水平,助力推进平安陕州建设。
编辑:李潇 审核:李俊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