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讯(记者高喜明)6月16日,黄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规吃喝问题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狠刹违规吃喝歪风。
具体如下:
一、黄石港公安分局红旗桥派出所一级警长段达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22年1月,段达在黄石港区某餐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余某某的宴请,相关费用由余某某支付。2022年3月7日晚,段达在下陆区某餐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黄某某的宴请,相关费用由黄某某支付。段达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3年2月,段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许辉等人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问题。2023年1月15日,许辉及高新投公司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共计8人,在与高新投公司存在业务往来的某评估公司内部食堂接受该评估公司宴请并饮用酒水。2023年4月,许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三、大冶市刘仁八镇政府安监办主任邓平等人借监督检查之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2年11月22日,邓平在带队到刘仁八镇某铜矿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期间,接受该矿矿长黄某某邀请,中午在企业食堂违规接受宴请并饮酒。2023年2月,邓平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四、下陆区老下陆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张国治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23年2月2日(工作日),张国治接受老下陆街道袁家畈社区三组组长陈某某邀请,于当天中午在其家中聚餐并饮酒。张国治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3年3月,张国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黄石市纪委监委指出,以上4起典型案例中党员、干部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的规定。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之一,是所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坚决抵制的行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无论花费的是公款还是私款,都存在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者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可能,均应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黄石市纪委监委表示,端午假期将至,将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坚守重要节点不放松,对顶风违规接受、提供宴请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刹住违规吃喝歪风,为黄石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编辑:赖俊
值班主任:王冲
值班总编辑:蔡早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