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霞
“集中说”“上门说”“现场说”“线上说”…… 这些有关村民说事的“说系列”最近又迎来了“固定说”。近日,象山县出台《关于规范“固定说事日”机制做深做实“村民说事”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畅通基层群众议事协商渠道,全面提升象山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融合了“说事、议事、办事、评事”的“村民说事”制度,是近年来象山县在乡村治理上的一项创新举措;涵盖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说系列”正不断丰富“村民说事”的内涵。
为强化“固定说事日”机制刚性执行力度,全面统合县级部门、镇乡(街道)、行政村三级治理力量,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二为“固定说事日”,镇乡(街道)联村干部、村“两委”、村监委和经济合作社等主要干部必须参加;各基层治理大联村(社)包联团队要派员参加,如说事主题涉及县委中心工作、村庄发展大事等重要内容的,需全员到场参加;机关企事业干部、专业人士、“两代表一委员”、村民代表、新乡贤、新农人、老干部、老党员等可根据说事内容视情邀请参加。
“固定说事日”上说什么呢?《意见》指出,各村应结合“1+3+N”网格、微网格体系,由 “民情收集员”收集汇总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堵点问题。专职网格员(综合事务员)能够直接办理的事件,不纳入“固定说事日”说事内容;需要进行村集体协商或移交上级处理的事件,纳入当月“固定说事日”说事内容。同时,结合“村嫂说情”“村舅说理”“村官说法”等系列活动,将矛盾化解、乡风文明、乡村风貌、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内容纳入说事范畴,营造“有事说事、无事说发展”的良好氛围。
此外,《意见》还规范了说事程序。“固定说事日”前,各村党组织应根据民情收集情况,研究确定说事主题并发布公告,同时根据说事内容遴选说事顾问团成员并邀请部分村民参加,全年力争覆盖30%以上或150户以上村民,扩大村民知情权和参与权;“固定说事日”当天,先陈述诉求再集体会商,能答复给予明确答复,不能答复的由村党组织按照事项难易程度进行协商办理或流转至镇乡(街道)、县级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