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春草绿,又到清明祭祀时。今天,我们慎终追远、缅怀先烈,永志不忘那些为民族独立解放、国家繁荣富强作出牺牲奉献的革命先烈。烈士陵园,瞻仰追思之人络绎不绝,人们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对人民英雄的崇高敬意。
实现我们的目标,需要英雄,需要英雄精神。我们要铭记一切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贡献的英雄们,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戮力同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近年来,全社会尊崇英烈、学习英烈、呵护英烈的文化风气日益浓厚,英烈精神更加融入民族血脉,法治保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聚起强大精神动力。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围绕国家褒扬、纪念、宣传英雄烈士,全面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弘扬英雄烈士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和正能量。
2020年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明确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从设立烈士纪念日、通过英雄烈士保护法,到制定民法典和修改刑法,再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公祭办法》《烈士安葬办法》《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行政规章的相继出台,保护英雄烈士法律体系日臻完善。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2019年7月1日,原平市民辛某在原平市国防主题公园内,以续范亭将军全身雕像为背景拍摄不雅视频并在网络发布,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忻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忻州中院当庭作出判决,确认被告辛某的行为侵害了续范亭将军的名誉、荣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责令被告辛某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本案是山西省首例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以司法手段捍卫英雄烈士和烈属合法权益,庄严宣示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是弘扬英烈精神、褒恤烈属的生动司法实践。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纵使岁月长河涤荡,英烈精神依旧砥柱中流,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宝贵精神财富。作为追求公平正义的司法实践者,我们要高擎法治利剑,捍卫英雄荣光。厚植崇尚英雄沃土,弘扬践行英雄精神,继承革命先烈的遗志,从英雄的理想和情怀中感悟初心使命、汲取信仰力量,“梦你所梦的团圆,愿你所愿的永远”,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继续奋勇前进!
来源:依法治市秘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