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西安科技大学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骊山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学校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西安科技大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统称《办法》)内容,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规范校园道路交通行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道路交通不良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自觉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平安秩序的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这份新规定,和西西科科一起来学习→
01 严格校园机动车辆管理
一是符合各校园持证通行的机动车辆,严格按照《关于办理2023年度机动车辆通行证的通知》(西科办发〔2023〕25号)文件要求,办理通行证件后,授权在校园内通行。
二是自《办法》生效之日起,禁止各类燃油摩托车进入骊山校园。
三是骊山校园环道全域实施重点时段交通管制。学生上下课通行高峰期间,除学校通勤车辆外,其余机动车禁止驶入该路段。交通管制时间:每日7:50-8:10,9:45-10:15,11:50-12:10,13:55-14:15。
四是如无特殊情况的统一安排,骊山校园西区教学区全天禁止机动车辆通行,具体范围为:学苑一路至学苑九路(10号教学楼-18号教学楼前道路)。
五是对于违反《办法》的机动车辆,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多次违规拒不改正的,取消入校资格。
02 规范校园非机动车辆管理
依据《办法》,校园非机动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只有取得校园通行证的非机动车辆才能在校园内行驶。电动摩托车参照非机动车辆管理。
通行证办理对象:教职工、外聘人员和在籍在校学生。
通行证办理范围: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
申办提交材料要求:申领通行证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校园一卡通复印件;《西安科技大学非机动车校园通行证申领承诺书》;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复印件;电动摩托车行驶证复印件及驾驶证复印件。
申办通行证流程:
1、提供申办材料(2023年5月4日—5月9日)
申领人需按照要求备齐申办所需相关材料,并递交至所在的单位、部门。各单位、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对申领人提供申办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齐全,车、证相符。并对需要进入骊山校园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及车辆基本信息进行登记统计。由于现学校非机动车辆数量较多,校园内停放及行驶均已干扰正常校园秩序,凡4月28日(已购置车辆发票时间为准,含4月28日)以后购买的电动车不予登记,本学年不予办理通行证。
2、保卫处审核确认、发放安装通行证(2023年5月10日—5月16日)
保卫处将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材料统一制作非机动校园通行证,然后将对应证件将发放至各单位、各部门指定的负责人。由各单位、各部门发放给学生。
03 严格规范管理阶段
自2023年 5月 17日起,未办理《非机动车校园临时通行证》《非机动车校园通行证》的非机动车禁止在校园内行驶;未办理非机动车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通行证,临时通行证有效期截止2023年7月17日,逾期未取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自行带离学校,禁止在校园内行驶;无牌、无证电动摩托车禁止在校园内行驶,对已在校园内的无牌、无证电动摩托车可自行带离学校或由学校暂存管理,待办理好相关手续,由学校发放通行证后,方可在校园内行驶。(2023年5月17日—7月17日)。
学校对停放在校园内的废旧无主、无牌无证非机动车进行清理,希望广大师生员工能够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
2023年暑假前,各单位、各部门再次开展宣传教育,动员要求教职员工、学生将无牌、无证电动车带离校园。(时间区间2023年7月1日—7月17日)
2023年暑假期间,保卫处将联合学工部、研工部、后勤处,对校园内无人认领的电动车和无牌、无证电动车进行集中清理,保障校园秩序。(时间区间2023年7月18日—7月31日)
通过提供假牌照或虚假材料获取通行资格的,将依据《办法》,将取消非机动车通行证办理资格或没收校园非机动车校园通行证,禁止该车在校园内行驶,并按照相关工作纪律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在校园内道路行驶时,非机动车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不超速、不超载、不逆行、不飙车、在规定区域内停放,不堵塞消防通道及交通要道,对违规2次者,将严格依照《办法》没收校园非机动车校园通行证并禁止其在校园内行驶。
对校园内违规行驶及停放的非机动车张贴警告通知书,同时学校开通曝光台,定期对违规车辆进行通报。
04 其他情况说明
办理非机动车通行证不收取任何费用。教职工、外聘员工非机动车车辆通行证授权最长不超过5年,学生非机动车通行证授权不超过在校就读剩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