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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莱阳市应急管理局收集编辑:莱阳市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的通报》和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事故发生。2月28日至3月1日,省应急厅危化处、烟台市应急管理局一行10人来莱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聚焦“两化”改造、重大危险源检查、企业信息化建设以及全员定向大培训等方面,通过查阅现场资料、查看现场改造情况等方式对企业开展督导。针对“两化”改造、信息化建设等技术改造,督导组要求各企业一定要按省厅、市局相关要求建好用好,切实保障企业自身本质安全提升。
检查中,督查组还通过对员工进行提问、查看企业资料的形式了解企业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情况,督促企业深刻汲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严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下一步,莱阳市应急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强化督导检查,动真碰硬,全力整治隐患、防范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