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莆田新闻收集编辑:莆田新闻
开设网店门槛低、投入少,日渐成为年轻人创业的热门方式。但部分经营者尚未对知识产权加以应有的重视,往往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侵权风波。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法院从近期审理的案件中,梳理总结案例,对网店经营者进行警示。
C公司在某电商平台开设一家名为“X运动户外专营店”的网络店铺,为了提高搜索排名,在其销售的烤鱼炉链接中加入“诸葛烤鱼”文字,页面显示销售链接为“商用诸葛烤鱼炉加厚铸铁”字样,但其所销售的烤鱼炉,并非“诸葛烤鱼”商标专用权人的商品。为此,该商标专用权人以侵犯“诸葛烤鱼”商标专用权为由,将C公司诉至仙游县人民法院,请求删除链接、赔偿损失等,法院经审理认为,C公司构成侵权,判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如何规范网店装潢,仙游县人民法院给出如下建议:选取公有领域的作品作为网店装潢素材,公有领域的作品包括已过了著作权保护期限的作品和著作权人放弃作品权利而形成的公有领域作品,但需要注意的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所以在使用作品时,仍要为作者署名。加强使用前的规避检索,尽量使用原创图片、视频等产品,并进行权利登记。(全媒体记者 林晓玲 通讯员 陈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