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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理交警收集编辑:大理交警
8月11日,云南永平。交警大队黄连铺中队民警在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时,查获一起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当日22时,驾驶人曹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黄连铺村老滇缅公路路段时,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询核实,曹某曾于2018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现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曹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并吊销其驾驶证,行政拘留6日。
交警提醒
饮酒驾车是违法
醉酒驾车是犯罪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一次酒驾 终生记录在案
生命无价 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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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永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