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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撤!3个月专项行动,开启!

事故当事人发生事故后

应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

先行拍照后立即撤离现场

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

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

或阻止他人撤离

造成交通堵塞的

将暂扣驾驶证一个月

……

1月2日

重庆交巡警发布

《关于开展中心城区轻微交通事故

快处快撤专项行动的通告》

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开展中心城区轻微交通事故

快处快撤专项行动

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防止因追尾、擦刮等轻微交通事故处理不及时、不便捷造成或加剧城市交通拥堵,集中整治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小事故大拥堵”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不断提高驾驶人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撤意识,切实保障城市道路管理规范有序与畅通安全,实现除险清患、惠民有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市公安局同意,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开展中心城区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撤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01、区域范围

中心城区范围内(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巴南区、渝北区、北碚区、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的城市主次干道、跨江桥梁、隧道、立交、城市快速路等城市道路。

02、适用类型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受损后无法移动的除外)。

03、快处快撤流程

事故当事人发生事故后应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先行拍照后立即撤离现场,撤离现场的机动车应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处理,对事实成因无争议直报保险公司理赔或通过交管“12123”App自行协商处理,有争议的使用交管“12123”App在线报警处理、拨打“110”报警处理或前往交通事故快处服务点进行处理。

04、法律责任

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或阻止他人撤离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照《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造成交通堵塞的还将处以暂扣驾驶证一个月处罚。

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惩处;对涉嫌保险欺诈等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05、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

哪些交通事故适用快处快撤?

如何快处快撤?

小布丁带你一图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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