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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张栋 舒莉
祖母发现患有智力残疾孙子的银行卡不见了,一问之下,竟是孙子将卡偷拿给了他人,卡内12200元也被取走。近日,经湖北省咸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任某某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6月30日,承办检察官介绍,被害人肖某某为听力、智力多重残疾,虽已成年,但心智与小孩无异。犯罪嫌疑人任某某与肖某某是同村村民,任某某经常带着肖某某玩耍,并偶然得知肖某某名下银行卡内存有资金,于是动起了歪心思。
2022年9月,任某某带着肖某某来到银行网点,准备使用身份证在自主服务终端机上挂失并重新补办银行卡,再将银行卡内的资金取出。挂失补办过程中,因二人多次输错银行卡密码而未能成功。
之后,不死心的任某某又教唆肖某某趁家人不注意偷拿出银行卡,并带着肖某某前往银行网点用身份证修改了银行卡密码。同一天,任某某将卡中的12200元取出,购买了手机、衣服、鞋子和香烟。后来肖某某的祖母发现银行卡丢失,经过询问肖某某选择报警处理。经鉴定,肖某某为中度精神发育迟滞,在本案中无民事行为能力。
审查起诉阶段,任某某辩解称,自己喜欢打麻将,但是没有钱,肖某某和自己是朋友,于是想到把肖某某的钱“拿来”用,而肖某某也是“自愿”给的。
经审查,检察官认为任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肖某某的智力缺陷,获得肖某某的银行卡及密码,而后秘密转移财物的占有,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利用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害人的信任,让其‘赠与’财物,同样属于盗窃他人财物。今年6月,该院以任某某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