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威海市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办法分为总则、海域使用金征收、海域使用金减免、法律责任和附则五章,共23条。办法已于11月22日正式印发实施。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慕洪亮表示,明确以申请审批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的项目用海,海域使用金按照规定的用海类型、海域等别以及相应的海域使用金标准计算征收;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的项目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金额为招标、拍卖、挂牌的成交价。海域使用金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采取一次性征缴和按年度征缴两种征缴方式。
来源:威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