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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羚城发布收集编辑:羚城发布
违法倾倒渣土、建筑垃圾,既影响市容环境,又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现就近期我市一起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警醒,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杜绝此类行为发生。
【违法行为】2023年11月16日,合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期间,发现合作市那吾镇俄化昂村段有违规倾倒建筑垃圾及渣土现象。经实地走访调查,查实为甘南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随意将渣土倾倒到路边。
【处罚结果】执法人员当即对甘南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李某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到位,同时,根据《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甘南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予5000元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在合作市范围内从事建筑垃圾和建筑散体物料运输处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条例》运输处置建筑垃圾和建筑散体物料,并向城市管理部门进行申报报备。同时,按照报备的时间和路线实行全密闭运输,不得带泥上路、抛洒滴漏。
合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继续加大此类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以“零容忍、严惩罚、溯源头”的原则,拧紧源头管控、拉起高限处罚,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偷倒建筑垃圾、渣土等行为。凡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从重处罚。
合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