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收集编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环资、行政及公益诉讼执行工作的办法》,全面加强环资案件执行工作,推进环资审判“回头看”工作常态化。
《办法》从强化联动协同、建立长效机制、细化执行措施、创新执行手段等方面,规范了环资、行政及公益诉讼执行案件办理,整合内外力量,形成强大合力,助力提升环资案件执行质效,确保生效裁判执行到位,生态修复要求落实到位。
《办法》指出,要加强“府院”联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政府积极履行生效裁判。要发挥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信息联络、业务研讨、定期会商和工作培训,形成环境公益保护合力。要统筹“立审执”,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实现环资、行政及公益诉讼“立审执”有机统一。
《办法》细化了“立审执”流程,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案件关键一抓到底。明确了在立案阶段,对移送的涉案财物,要会同移送单位现场勘查,确保实物与清单相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可能判处财产刑、责令退赔的被告人,要进行财产状况调查,必要时采取保全措施;对被判处罚金或生态修复费用且无正当理由未缴纳的被告人,不得认定为认罪认罚。要定期监督生效判决履行情况,以保证判决得到及时有效执行。来源:西部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