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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法制报收集编辑:山东法制报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连日来,邹城市交警大队持续开展渣土车、大货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大货车、渣土车超载超限等交通违法行为。
11月7日上午10时许,邹城市交警大队联合交通监察大队、特巡警大队在辖区大束镇巡逻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胎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压状态,存在超载嫌疑。执勤交警上前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随后将车辆引导至附近的超限检测站进行称重检测。后经检测,发现该车总质量为142.98吨,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涉嫌严重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交警现场对车辆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超载带来的危害,并依法对驾驶人车辆超载100%以上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现场督促驾驶人联系车辆将超载的货物进行转运,及时消除交通违法行为。
查处过程中,执勤交警发现该车辆驾驶人还私自加装了车灯,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执勤交警对驾驶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下一步,邹城市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大对渣土车、货车超载超限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最大限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通讯员:孙文婷 李凡红
责编:冯欣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