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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法治报收集编辑:四川法治报
李秀伟 吴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5月26日,记者在资阳市拘留所、资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获悉,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该所通过不懈努力,成功化解一起涉及金额50余万元的纠纷。
叶某章,与合伙人陈某等人共同经商期间拖欠黄某工程款项50余万元,欠款时间长达4年多。黄某于2022年诉诸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并下达了(2022)川2002执4018号执行判决书,叶某章以个人名下无房、无车、无存款为由拒绝执行。
5月24日,叶某章被雁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司法拘留15天。入所后,管教民警在开展谈心谈话中获悉:此项工程款项是与合伙人共同经商期间欠款,但对方起诉和法院判决均由他一人承担债务,遂拒绝执行。在监所管教民警反复的普法教育和政策引导下,并深入剖析拒不还款的严重后果。同时,监所民警也邀请债权人黄某、合伙人陈某来所面对面协调沟通,三方对还款金额和方式意见达成了一致。随后,监所召集债权人黄某、叶某章合伙人陈某来所现场办公,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当面还清了509294.5元债务。当天,叶某章被法院提前解除拘留后出所。
最终,在监所、法院和债务人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化解了因经济纠纷导致的矛盾,也在践行“枫桥经验”的征程上为“止争息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迈出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