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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日报收集编辑:十堰日报
通讯员 卢艳娇
“我原本以为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程序很复杂,没想到在你们全程线上线下指导下,我这么快就办好了。”近日,郧西县商务局工作人员对该县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服务感激地说。
5月中旬,郧西县商务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该县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咨询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办理流程。经了解,郧西县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应注销而未注销,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该县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全程“跟踪”帮助该县商务局如期完成所属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该县行政审批局积极探索,主动作为,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情况,对合并、分立且权利义务有承接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采用简易注销登记办理程序。
简化办理材料。普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时,需由举办单位成立清算组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至少发布三次注销登记公告。而适用简易程序时,事业单位可不发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仅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批准合并、分立的文件,以及权利义务承接证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即可。
提升服务质效。主动与举办单位进行沟通,协调解决注销登记过程中存在的疑点难点,突出靠前服务;尊重举办单位意见,自主选择是否使用简易程序进行注销登记;对于情况复杂的事业单位,面对面指导注销登记流程,大大提升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办理效率。
5月份以来,该县行政审批局已办理4家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有效地破解了事业单位“重设立轻注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