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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制报收集编辑:新疆法制报
近日,库车市人民检察院启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
今年3月,库车市检察院成立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与库车市交通运输局就加强行政执法联系会商机制达成初步意向,并决定分批次调阅库车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办理的全部行政执法案卷。
目前,库车市检察院已调阅库车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办理的第一批40卷行政执法案卷,发现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及听证告知不规范、行政处罚的事实与证据不充分、执法不严等16类较为普遍的问题。
经过沟通,库车市检察院向该市交通运输局发出2份类案监督检察建议书,涉及案件36件。
库车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检察建议书提出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积极开展自查,随时配合检察机关的监督。
依托此次专项监督活动,库车市检察院与库车市交通运输局签订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衔接机制的意见》(后简称《意见》),明确检察院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案情通报,不断加强协作,着力解决交通运输领域各类常见多发问题,规范行政执法,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实现,提升群众满意度。
《意见》的出台,将有效促进交通运输领域依法行政、推动库车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检察机关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同发挥职能作用奠定良好的沟通、交流、协作基础。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王晨 通讯员 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