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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上酒泉收集编辑:云上酒泉
自“陇原风暴”集中执行行动开展以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全面开启集中执行行动。
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时,承办法官结合实际情况,充分了解当事人诉求,彻底化解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为两名不满两岁的幼儿执行到位抚养费3.6万元。
申请执行人田某1、田某2的法定代理人付某与被执行人田某系夫妻关系,双方因缺乏沟通产生矛盾,田某便外出打工,一直未履行抚养义务。付某以田某1、田某2的名义诉至法院,要求田某承担抚养费。经法院判决,田某需承担抚养费3.6万元。判决生效后,田某一直未履行。2023年4月,付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肃州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田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与被执行人电话沟通后,法官了解到,田某与付某仍系夫妻关系,被执行人田某在外地做心脏手术,不能对其账户进行冻结、扣划。法官组织双方电话联系,矛盾得以缓和,被执行人田某答应出院后筹措资金履行法定义务。在田某出院后,分两次将所欠抚养费3.6万元履行完毕。
近年来,肃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执行工作,坚持快速立案、快速执行的原则,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利益,并聚焦司法为民,在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持续发力,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快速实现权益,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切实增强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杨 波)
责任编辑: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