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午,莱芜区在莱芜战役纪念馆广场举行《烈士光荣证》颁授仪式,缅怀革命先烈、弘扬英雄精神,进一步营造学习英烈、崇尚英雄、关爱烈属的浓厚社会风尚。区委副书记王宁参加仪式,副区长韩冰主持仪式。
颁授现场,气氛庄重而肃穆。烈士遗属、退役军人、学校师生、人武部干部职工、公安民警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等列队肃立。
仪式上,奏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宣读了《关于追认吕志恒同志为烈士的决定》。《决定》指出,202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等有关规定,追认吕志恒同志为烈士。
随后,全场肃立,向烈士默哀。默哀毕,王宁向烈士遗属代表颁授《烈士光荣证》。少先队员向烈士遗属代表献花并行少先队礼。
仪式最后,全场礼送烈士遗属代表退场。
颁授仪式结束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与烈士遗属代表座谈,详细了解了烈士遗属生产生活有关状况,听取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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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志恒,男,莱芜区口镇林马村人,生于1914年8月,1944年入党,1947年7月牺牲,牺牲前担任口镇林马村公安员。生前积极组织支前,动员适龄青年参军,冒着生命危险,带头抓捕敌特,积极维护地方治安。1947年4月国民党反动派又重新占领莱芜,地方反动武装还乡团也积极跟进,成立了县、乡、村伪政权,对当地的革命干部进行疯狂打击报复。7月11日下午,国民党还乡团疯狂报复抓人,吕志恒藏在北山阳村附近一个叫山阳沟的山洞内,不幸被敌发现,落入敌手,敌人将其捆绑起来带至林马村交与伪县长刘伯戈,并对其进行残酷毒打。后押至口镇田庄伪县政府驻地,当夜吕志恒又受到严刑拷打,百般折磨。12日被敌人押至林马村游街示众,逼其带领搜查我民兵枪支,吕志恒趁敌不备,向村外跑去,宁死不当俘虏,一头扎入路边水井光荣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