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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白求恩医院重症医学科党支部书记、副主任杨晓静
完善法检人员因公牺牲伤残抚恤政策
近年来,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遭受非法伤害,甚至流血牺牲的事件屡有发生,令人痛心。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白求恩医院重症医学科党支部书记、副主任杨晓静表示,现行抚恤政策已经难以适应新时代法检人员因公牺牲、伤残抚恤需要,有必要从顶层设计层面加以完善。
杨晓静代表在调研过程中发现,2006年,中央财政设立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专款,用于因公牺牲的法官、检察官家属生活补助,体现了党中央对司法队伍的特殊关怀。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后,一些原任法官、检察官的身份转为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虽然仍从事司法相关工作,但不能再适用法官、检察官的抚恤政策。
“所谓‘厚死以激生,恤一以慰百’,提高法检人员的因公牺牲抚恤标准,能够对60万法检人员产生明显的激励抚慰效果,更好落实和彰显党中央对这支特殊队伍的关怀和保障。”杨晓静代表建议调整特殊抚恤政策的保障范围和对象,将因公伤残及病故纳入特殊抚恤范围,将特殊抚恤对象由实行员额制管理的法官、检察官扩大到除司法警察以外的所有法院、检察院在职在编人员;调整完善特殊抚恤标准,对于因公伤残的,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设置相应的抚恤金额;拓宽经费保障渠道、完善抚恤程序。(检察日报 要闻版 闫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