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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检察机关5个单位复核通过山东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

为进一步推动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活动健康持续发展,发挥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在促进青少年发展和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团省委会同各省级联合创建单位,对我省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已获命名的山东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进行了集中复核。其中,栖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等5个单位顺利通过复核,继续认定为山东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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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仅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保障国家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下一步,烟台检察机关将持续转理念、建机制、创品牌,全力做好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努力打造有特色、有影响力的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让法治阳光照亮青少年成长之路。

通讯员:常洪波 刘丹

责编:李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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