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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谭壮飞 通讯员 刘巧珍
“真是太方便了!税务部门一对一辅导操作,只需几分钟就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了森林植被恢复费的申报缴纳,线上操作方便快捷,真正让我们体会到了‘缴费无忧,划转无感’,为税务部门的服务点赞!”近日,淄博职业学院工作人员高老师在申报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后高兴地说道。据了解,该笔费款是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征收以来周村区首笔成功缴纳的费款。
据了解,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2】50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自划转工作开展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周村区税务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最大化便利缴费人”为宗旨,加强工作对接,细化任务分工,畅通缴费渠道,破解缴费“堵点”,努力提高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真正实现了森林植被恢复费“无感”划转。
工作中,周村区税务局进一步落实落细划转工作要求,与各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强化信息共享,通过提供“定制服务”,深入推进精细服务,解决缴费人的“急难愁盼”问题,确保新划转非税收入项目征缴工作有序开展。